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13920000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05-06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將產檢假與配偶陪產(檢)假合併更名為「生產準備假」並擴大用途,並新增有薪親職照顧假,以因應幼童生病或停班停課等情形。提案以改善育兒環境、鼓勵生育為由。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育有子女的受僱者,尤其需照顧學齡前幼童者,可望取得更彈性的請假制度與職場育兒支持。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受僱勞工、育有幼童的家庭及雇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15條(產檢與陪產檢假合併為生產準備假)、新增第20條之一(有薪親職照顧假)、修正第21條,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改善育兒友善職場、回應少子化、促進性別分工平衡;疑慮:新增有薪假對企業成本與營運的影響、給付財源與適用條件。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育兒假制度常與就業保險、勞動部給付規定連動,可留意配套財源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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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5-02,2025-05-0
交付審查2025-05-02,2025-05-0

案由

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2024年全年新生兒數13萬4,856人,為內政部統計以來之史上新低,人口亦為負成長,改善育兒環境鼓勵生育已成國家發展的重要課題。臺灣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開辦至今雖經數次修法改善,申請人數逐漸上升且申請人性別朝向衡平發展,但仍有欠缺彈性等問題。綜上所述,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2019年聯合國《人口暨發展計畫》,臺灣生育率低落不振,最大原因在於「育兒與家務強烈性別分工不均」,現行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期間僅至子女滿三歲前,且最低三十日以上為限,屬於「契約暫時中止」而非「假」,彈性不足難以因應實際需求,多數父母仍選擇留在職場,職場育兒環境亟需改善。
二、將女性妊娠期間的「產檢假」以及其配偶的「陪產及陪產檢假」合併更名為「生產準備假」,不限僅能用於產檢、陪產或陪產檢,亦能適用於參與生產教育等,擴大適用範圍但不影響現行勞保給付與雇主權益。(修正條文第十五條)
三、零到六歲之學齡前幼童依法不能獨留在家,但遇生病或突發狀況,如新冠肺炎、腸病毒、流行性感冒,主管機關會要求居家隔離不得到校上課,或停班、停課七天以上,故提案新設有薪親職照顧假以因應父母需求,提升職場育兒環境。(新增條文第二十條之一)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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