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加重詐欺罪刑責。提案理由指近年詐欺案件數與財損金額大幅攀升、電信網路詐欺逐年增加,認為現行刑度嚇阻不足。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提高詐欺罪有期徒刑與罰金額度,並把「得併科罰金」改為「應併科罰金」、刪除僅處罰金的選項,提案方認為可強化嚇阻。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詐欺加害人、被害民眾與司法、檢警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與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加重詐欺),提高徒刑與罰金、將得併科改為應併科並刪除得僅處罰金之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詐欺案件與財損創新高,現行刑度不足嚇阻,應加重以保障財產與電信網路安全;疑慮:單靠提高刑度的成效、與其他財產犯罪刑度的衡平,以及防詐須跨機關配套,外界有不同看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提高刑度的修法,可一併觀察是否配合金流阻斷、人頭帳戶等查緝措施,較能評估整體防詐效果。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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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王育敏、牛煦庭、林沛祥、謝龍介等23人,有鑑於近年我國詐騙問題日益猖獗,詐欺案件及財損金額皆創新高,電信網路詐欺案件亦逐年增加,顯見我國現行詐欺刑度已不足產生威嚇效果,國人安全備受威脅,亟待強化改進,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加重現行詐欺刑責,以維護國人財產及電信網路使用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詐騙問題日益猖獗,依刑事局刑事案件紀錄指出,2020年至2024年我國詐欺案件從23,054件增至122,805件,增幅高達433%,財損金額從42.5億元增至502.5億元,增幅高達1,082%,近五年詐欺案件及財損金額皆創新高,突顯詐騙問題更加橫行,國人生命及財產安全卻更備受威脅。
二、另電信網路詐欺案件逐年增加,依法務部公布地方檢察署辦理電信網路詐欺案件偵查終結情形,2021年至2024年合計人數從115,637人增至207,485人,增幅達79%,顯見電信網路詐欺問題日益嚴重,國人在使用電信網路的同時,也面臨更嚴峻的詐騙風險。
三、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加重有期徒刑之懲罰刑度及罰金懲處數額,將得併科罰金修正為應併科罰金,並刪除得僅處以罰金之規定,以保障國人財產及電信網路使用安全。
提案人
連署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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