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及第20條,提案理由為因應少子化與女性保護假未能即時對應社會需求,盼營造更友善的生養環境。原文未附詳細修正內容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調整女性相關保護假或家庭照顧假的適用,協助受僱者兼顧工作與生養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生養或家庭照顧需求的受僱者及其雇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及第20條,原文未附逐條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完善生養友善職場、回應少子化、補強現行保護假不足;疑慮:增加雇主人力與營運負擔、中小企業執行可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假別修法的實際效果取決於放寬細節與企業遵循,可待委員會審查時的條文版本再進一步比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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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案由
本院委員林月琴、邱議瑩、陳亭妃、賴瑞隆、莊瑞雄等31人,有鑒於我國自2020年起自然人口增加率呈現負成長少子化問題嚴重,但女性保護假未能即時因應社會需求,提供友善生養環境,有改革之亟需,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性別平等工作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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