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洪孟楷等十七位委員提案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針對博愛座讓座爭議,主張將優先對象由「老弱婦孺」改為「其他實際需求者」,並把「博愛座」改為「優先席」,以落實有需要者優先乘坐。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擴大優先乘坐的目標族群,並以名稱調整鼓勵禮讓、讓有需求者較安心乘坐。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大眾運輸乘客,特別是身心障礙者、長者、孕婦及有隱性需求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十三條,將「老弱婦孺」改為「其他實際需求者」,並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席」;確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使用者群、落實優先原意、鼓勵禮讓;疑慮:實際需求認定、改名效果、弱勢保障的明確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兼具「改對象」與「改名稱」兩項調整,可與單一訴求版本對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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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06-23
委員會發文2025-07-07
案由
本院委員洪孟楷、羅廷瑋、廖偉翔等17人,有鑑於大眾運輸工具頻傳博愛座讓座爭議事件,引發各界對博愛座優先適用對象問題之關注及討論。為落實「讓有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原意、鼓勵民眾發揮禮讓之精神,爰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優先乘坐博愛座之「老弱婦孺」修正為「其他實際需求者」,並將博愛座一詞修正為「優先席」,擴大目標使用者群、確保有需要者能夠安心乘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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