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增訂多語言通知義務,以保障外籍人士在司法程序中的權益。近年來因語言障礙,外籍人士在台遭拘提、通緝或罰鍰的情況時有發生,此修正案旨在解決此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外籍人士了解刑事訴訟中的傳票內容,避免因語言不通而受影響,保障其基本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在台的外籍人士,包括配偶、學生及工作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增訂多語言通知義務。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增訂多語言通知義務有助於保障外籍人士的權益,促進司法公正;疑慮:實施多語言通知可能增加司法成本,且語言服務的品質和範圍可能需要進一步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案時,應關注實施細節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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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04-25,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25,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08-14
委員會審查2025-08-27
委員會發文2025-09-01
案由
本院委員郭昱晴、羅美玲等18人,近年來在臺外籍人士,包括配偶、學生及工作者日益增加,但因語言隔閡,屢有外籍人士未能理解刑事訴訟中傳票內容,導致遭拘提、通緝或罰鍰等情況,侵害其基本權益。為保障外籍人士的合法權利及義務,並確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增訂多語言通知義務,以符合我國友善、多元的法律精神,爰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刑事訴訟法對傳票應記載的事項有明確規定,旨在充分保障被告與證人的知情權與合法權益。然而,隨著新住民及旅居我國的外籍人士逐年增加,實務上常出現外籍人士因語言障礙無法理解傳票內容,進而遭受拘提、通緝或罰鍰的情況。
二、根據警政署統計,112年1至11月期間,在台涉嫌犯罪的外籍人士中,以亞洲國家的人數最多,共計4,900人,占總數的93.71%。其中,越南籍人數最多,達2,927人,占55.98%;其次是泰國籍751人,占14.36%;再來是印尼籍535人,占10.23%。
三、112年1至11月期間,在台被查獲犯罪的外籍嫌疑犯共有5,229人,較111年同期增加812人,增幅18.38%。其中,案件類型以「公共危險」案件最多,達1,725人,占32.99%,主要是外籍人士不熟悉我國酒駕防制法律,酒後駕車而觸法。「詐欺」案件位居第二,有859人,占16.43%;「毒品」案件則以714人,占13.65%,排名第三。「竊盜」和「一般傷害」案件分別有462人(占8.84%)和240人(占4.59%),位居第四及第五。與去年同期相比,「詐欺」案件增幅最大,增加了416人(+93.91%),其次是「公共危險」案件,增加了267人(+18.31%)。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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