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103130000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6-01-30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調整需求評估標準,避免身心障礙者因經濟指數變動而失去福利津貼。草案希望確保身心障礙者的權益,解決因排富規定導致福利津貼中斷的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身心障礙者避免因經濟指數變動而失去福利津貼,確保其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七十一條條文,調整需求評估標準,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避免身心障礙者因經濟指數變動而失去福利津貼;疑慮:修正草案可能需要更多配套措施,以確保實施的有效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修正草案對身心障礙者權益的影響,以及實施過程中的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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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4-18,2025-04-2
交付審查2025-04-18,2025-04-2
委員會審查2025-06-23
委員會審查2025-12-10
委員會審查2026-01-07
委員會審查2026-01-21
委員會審查2026-01-22
委員會發文2026-01-30

案由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有鑑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雖有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轄區內之身心障礙者,應依需求評估結果,提供經費補助,然而該需求評估標準乃授權給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但發現有部分已請領福利津貼者,因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或其他經濟指數變動,造成其財產值超過排富規定所定金額,無法繼續領取福利津貼,影響相關權益,爰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避免身心障礙者因為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調升或其他經濟指數變動,導致財產值超過排富規定所定金額,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別定之,並於每年定期召開會議,依據當年度經濟指數等數據進行檢討。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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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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