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將「哲學」思考及「獨立」判斷納入教育目的。背景是108課綱已將思辨、價值思辨等哲學內容納入課程,但哲學概念尚未入法,提案者希望強化深度思維、理性判斷與獨立思考能力。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哲學思考與獨立判斷成為法定教育目的之一,可作為課程設計依據。有助於培養批判思考與獨立判斷能力、回應資訊爆炸下的素養需求。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級學校學生與教師,以及教育主管機關與課程規劃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條,於教育目的中增列「哲學」思考及「獨立」判斷等內容,補充現行有關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明文納入哲學思考與獨立判斷符合教育趨勢、強化公民素養;疑慮:現行條文已含思考判斷用語,增列是否必要、實際落實方式有不同看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案呼應108課綱思辨教育,可留意審查時對條文用語與既有規定關係的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5-03-21,2025-03-2
交付審查2025-03-21,2025-03-2
案由
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鑒於教育應具備培養國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等多元目標,且108課綱亦將哲學中之思辨教育、價值思辨納入課程中,爰擬具「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哲學」思考及「獨立」判斷納入教育目的,以培養具備深度思維、理性判斷與創新能力之國民,落實哲學教育,進而促進民主發展與社會進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108課綱已將哲學中的思辨教育(邏輯、批判思考)、價值思辨(倫理學、道德哲學與美學)、靈性修養(宗教哲學、人生哲學、品格養成)納入正規課程內容之中。原本只有大學階段才有的哲學教育,在教育部的推動下,陸續往高中、國中小的國民義務教育階段延伸,惟哲學之概念尚未入法。
二、隨全球化與科技迅速發展,現代社會對個人思維能力的要求日益提高。哲學思考的能力是批判性思維與邏輯推理的基礎,能幫助個體在面對複雜社會議題時進行深度思考與理性分析。目前,雖然基本法中已提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卻未指出哲學思考的重要性,導致學校教育往往偏重實用技能與知識傳授,而忽略學生對於根本問題的思辨與反思能力。若能強調哲學思考,將有助於學生培養獨立思維,提升對社會、倫理及科學問題的理解能力,從而作出更理性與負責的決策。
三、「獨立」判斷能力是民主社會中公民素養的重要核心。現今資訊爆炸,錯誤訊息與偏見充斥,學生若缺乏獨立思考能力,將容易受到外界操弄或誤導。因此,教育應強調培養學生自主分析問題、形成個人見解的能力,而非單純接受權威或主流觀點。創造力發展亦與獨立思考息息相關,當學生能夠自主探索問題、提出創新解決方案,社會整體的競爭力與創新能力亦將提升。
四、綜上所述,納入哲學思考與獨立判斷能力,不僅符合現代教育發展趨勢,更能培養具備深度思維、理性判斷與創新能力的國民,進一步促進民主發展與社會進步。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教育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