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及第十條之一條文,旨在將數位素養教育政策納入法律規範,以符合世界各國發展數位教育趨勢。草案認為現行教育目的中「資訊知能」已不足以涵蓋「數位素養」的全面概念。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學生培養更全面的數位素養,促進教育與數位科技的融合;解決現行教育法規未能明確規範數位素養教育政策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學生、教師與教育相關人員,需適應新的數位素養教育政策與法規。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及第十條之一條文,新增數位素養相關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將數位素養教育政策納入法律規範,有助於推動數位教育的發展;疑慮:數位素養的定義與內涵可能需要進一步釐清,且實施過程中的挑戰與資源需求。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各界對數位素養教育政策的意見與建議,以確保法規的完善與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