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91230000

「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5-12-0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五條,禁止騎乘或駕駛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等交通工具牽引寵物,以保障動物健康和用路安全。該草案旨在防止寵物受傷和減少交通事故風險。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寵物避免受傷,減少交通事故風險,保障用路人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騎乘或駕駛交通工具牽引寵物的民眾和寵物。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新增禁止騎乘或駕駛交通工具牽引寵物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動物健康和用路安全;疑慮:可能限制部分民眾的交通工具使用習慣。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修正草案的適用範圍和執行細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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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02-25
交付審查2025-02-25
委員會審查2025-04-30
委員會審查2025-12-03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近年來國人騎乘或駕駛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機車、電動滑板車等交通工具牽引寵物時有所聞,然騎乘自行車或駕駛新型動力交通工具牽引寵物,除恐對動物健康造成不當傷害,亦可能增加民眾駕駛時之意外風險,且新型動力交通工具之時速動輒可達25公里或以上,更可能因上述行為危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遂基於保障動物基本權益及倡導人民安全用路觀念之目的,爰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林國成黃國昌張啓楷民眾黨陳昭姿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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