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認為現行法雖歷經多次修正,仍有定義過窄、觀念老舊、規範寬鬆等問題,欲全面提升對動物生命的尊重與動物福利。屬較大幅度的整體性修正方向。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就動物福利的定義、保護範圍與相關規範作系統性更新,提升整體動物保護程度。
主要影響對象
飼主、動物相關業者、動保團體及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涉定義與保護規範等),具體項目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現行法不夠完善、應全面提升動物福利;疑慮:規範趨嚴對飼主、相關業者的義務與執行量能影響,通常為討論重點。
政治雷達小叮嚀
標示「部分條文修正」而未附條文者,建議追蹤委員會審查版本以掌握實際範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5-01-10,2025-01-1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0,2025-01-1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5-01-17,2025-01-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5-01-17,2025-01-2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2025-03-04
交付審查2025-03-04
本院委員蘇巧慧、張宏陸等17人,鑒於動物保護法制定迄今雖歷經十餘次修正,然就法規制度而言,或定義過於狹隘,或觀念過於老舊,或作法稍嫌保守,或規範過於寬鬆,以致對動物保護目標之達成,仍難稱完善,為提升國民對動物生命之尊重,並確保動物之福利,爰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