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修正《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提案援引憲法法庭釋字第六九六號意旨,認為現行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義務,使弱勢家庭形成「弱弱互保」、加重經濟負擔,似與平等原則及婚姻家庭保障不符,故擬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減輕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及其配偶因連帶繳費義務而生的經濟負擔,對經濟弱勢家庭有幫助。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及其配偶,特別是經濟弱勢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調整配偶間連帶繳納保費的相關規定(提案說明欄從略,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連帶繳費加重弱勢家庭負擔、與平等及婚姻家庭保障意旨不符應修正;疑慮:關注修法對保險財務穩定與繳費誘因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社會保險財務的修法,建議關注主管機關對財務影響的評估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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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憲法法庭釋字第六百九十六號解釋,如因婚姻關係之有無而為稅捐負擔之差別待遇,致加重夫妻之經濟負擔,則形同對婚姻之懲罰。又本法被保險人因婚姻關係及其配偶間,以互負連帶繳納義務之名,而承受加重經濟負擔之特別不利益,造成該投保之弱勢族群家庭產生弱弱互保,似與憲法平等原則及婚姻家庭保障之意旨不符,爰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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