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主要是為了幫助不諳中文的外籍人士或新住民能理解傳票內容,避免因語言不通而遭受拘提、通緝或罰鍰。草案希望完善法律規範,保障外籍人士的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外籍人士或新住民落實證人或被告的權利義務,避免因語言不通而受罰。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外籍人士權益,避免語言不通造成的不公平;疑慮:增加司法機關的行政負擔,傳票翻譯的準確性難以保證。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考慮其對司法行政的影響及實際執行面的挑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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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2024-12-27,2024-12-3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12-27,2024-12-3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5-01-03,2025-01-0
交付審查2025-01-03,2025-01-0
委員會審查2025-08-14
委員會審查2025-08-27
委員會發文2025-09-01
案由
本院委員傅崐萁、謝龍介等21人,鑒於近年來新住民或旅居我國之外籍人士日增,致使屢有外籍配偶或外籍人士因不諳中文,未能理解傳票內容而遭拘提、通緝、罰鍰之情況。為使法律規範更臻完善,爰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有關傳票應記載事項之規定,其目的為充分告知並確保被告與證人之權益。然考量近年來新住民或旅居我國之外籍人士日增,致使實務上屢有外籍配偶或外籍人士因不諳中文,未能理解傳票內容而遭受拘提、通緝、罰鍰之情況。
二、根據司法院統計資料顯示,近五年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有關外國籍被告以通緝報結人數,108年150人、109年135人、110年140人、111年130人、112年125人,皆很穩定並沒有逐年減少傾向,截至目前為止,共有680人。
三、因此,為使刑事訴訟法之規範更臻完善,協助及保障外籍配偶、外籍人士落實證人或被告之權利義務。爰提出「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
連署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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