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以跟蹤騷擾衍生危害事件增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罰責過低為由,提議修正該條提高罰鍰,以強化婦幼安全保障(案由內文一處提及第八十三條,主旨與修正標的為第八十九條)。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跟追、騷擾行為的罰鍰,對遏止後續更嚴重的危害事件、保障人身安全有所助益。
主要影響對象
跟蹤騷擾的潛在被害人、行為人及執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提高該條罰鍰金額。具體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罰責過低難嚇阻、應提早箝制前置騷擾行為;疑慮:與跟騷專法如何分工、構成要件與正當理由的判斷標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案由內文曾誤植第八十三條,惟修正標的為第八十九條,審查時可留意條號一致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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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12-13,2024-12-1
交付審查2024-12-13,2024-12-1
委員會審查2025-04-23
委員會審查2025-05-05
委員會發文2025-05-07
案由
本院委員魯明哲、羅廷瑋、游顥、黃健豪、許宇甄、林沛祥等18人,鑒於近年來源於跟蹤及騷擾所滋之惡害事件日益增多,惟礙於目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裁處之罰責過低,致該法恐無法有效遏止憾事重演。為彰顯上開法條維護社會秩序之旨,爰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本條罰責提高,藉以提高婦幼安全之保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近年來源於跟蹤及騷擾所滋之惡害事件日益增多,然目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裁處之罰責過低,致該法恐無法有效嚇阻類似案件發生;此外,本條之規定,僅限於無正當理由之跟追,然騷擾亦為眾多惡害案件之前置階段行為,政府機關若未對此類行為加以箝制,恐無法有效遏止後續之惡害事件發生。
二、為彰顯上開法條維護社會秩序之旨,爰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本條罰鍰提高,藉以提高婦幼安全之保障。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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