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9660000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1-2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配合教育人員「育孫假」政策,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五條。讓偏遠地區學校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於育孫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比照育嬰留職停薪,得採計至多二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偏遠地區教師在照顧孫輩期間仍保留部分年資權益,降低使用該假別對教師職涯的影響。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偏遠地區學校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及其學校人力調度。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條,增訂教師育孫留職停薪期間年資比照育嬰留職停薪,得採計至多二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鼓勵生育、照顧偏鄉教師權益、政府帶頭示範;疑慮:偏鄉師資不足下增加留停誘因的影響,及育孫假對生育率的實質效果仍待觀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為育孫假系列配套之一,可與公務人員、離島相關修法併同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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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11-29
交付審查2024-11-29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廖偉翔等17人,鑑於我國為超低生育率國家之一,少子化問題嚴重,政府應起帶頭作用,營造良好環境,積極鼓勵生育。故前已提出《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之一,有關祖父母可申請留職停薪之「育孫假」政策規定,盼減輕教育人員家庭育兒負擔,增加生育意願。配合該法修正草案之提出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偏遠地區學校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於育孫而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得採計至多二年之規定,爰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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