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21條修正草案,擬將久任獎金及激勵措施對象擴大納入行政人員、專任運動教練、護理人員及校內營養師,並明定修正施行前後的服務年資得予併計。目的是提高偏鄉各類專業人力留任誘因、健全校園團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偏鄉學校的行政、醫護及專業指導人員可納入久任激勵,有助提升留任與校務、學生照護穩定度。
主要影響對象
偏遠地區學校的行政人員、運動教練、護理人員、營養師及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21條,將行政人員、專任運動教練、護理人員及校內營養師納入久任獎金與激勵對象,並增訂第三項明定修正前後服務年資得併計、授權中央訂定細節。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完善偏鄉全方位人力保障、強化校務與學生照護穩定;疑慮:增加經費負擔、適用對象與年資採計範圍的界定。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擴大適用範圍可留意預算編列與年資採計子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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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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