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8740000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排入院會
最新進度
2026-06-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林宜瑾、伍麗華等22位委員提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偏鄉師資流動率高、教師進用不易等問題。重點包括放寬代理與專案聘任教師再聘次數、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支持、設置區域專責行政單位、建立教師培力支援系統,並把全國偏遠教育會議由每三年改為每兩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要可協助偏遠地區學校穩定師資、減輕學校行政負擔、強化教師專業支持與學生心理健康照顧,間接保障偏鄉學生受教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含代理、專聘)、學生、學校行政及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7、8條(放寬專案聘任教師資格及代理、專聘教師再聘次數限制)、第9條(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支持措施之補助)、第14條(行政業務得由校外專責單位或區域教育資源中心集中辦理)、第15條(建立偏鄉學校及教師培力支援系統)、第19條(全國偏遠教育會議由每三年改為每二年辦理)。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彈性聘任與支援系統有助穩定偏鄉師資、減輕行政壓力;疑慮:關注放寬代理教師再聘是否影響教學品質與正式教師權益,以及資源中心與補助的執行落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偏鄉教育議題常牽動代理教師制度,可留意「彈性」與「教學品質、教師權益」之間的平衡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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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6-06-12,2026-06-1

案由

本院委員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2人,鑒於偏遠地區學校師資流動率高,教師進用不易,影響正常教學及校務運作發展,進而衝擊學生受教權;又教師初至偏遠地區學校常有適應不良、專業支持資源分散等問題。為穩定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資源、提升師資聘用彈性、減緩偏遠地區學校行政壓力,並建置支援系統以協助教師之專業發展,爰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穩定偏鄉師資並使教師進用更具彈性,修訂專案聘任教師(專聘教師)資格,並放寬代理教師及專聘教師再聘次數限制。(修正條文第七條及第八條)
二、為加強照顧偏遠地區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明定主管機關應就偏遠地區學校學生心理健康層面之支持措施優予補助。(修正條文第九條)
三、明定學校行政業務得由個別學校以外設置專責行政單位,如於區域教育資源中心集中辦理,以達充分整合區域資源、減緩行政負擔之效。(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四、為提供偏遠地區學校教師支持與培力,定明應建立偏遠地區學校及教師培力支援系統,透過公私部門協力,提供第一線偏遠地區學校教職員專業知能提升資源。(修正條文第十五條)
五、為解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問題,並因應現代社會在科技與全球化的推動下快速發展,原定每三年辦理全國偏遠地區教育會議,改為每二年辦理一次。(修正條文第十九條)

提案人

連署人(20)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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