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主張將教育部體育署提升位階為行政院二級機關,名為「運動發展部」,並調高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部之總數。動機為強化運動產業發展與國際能見度、整合資源並落實全民運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由提升位階後的專責部會統籌運動政策,有助運動產業多元發展與資源整合。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選手與教練、運動產業從業者、教育部體育署人員及關注運動政策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調高行政院得設部的總數以容納運動(發展)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體育署位階可有效落實全民運動、振興運動產業;疑慮:新部會增加政府編制與支出,且各版名稱不一須整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案僅修第二十九條,未含第三十九條,與雙條文版本的配套範圍不同,可留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11-22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11-2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12-27,2024-12-3
三讀2024-12-27,2024-12-3
黨團協商2024-12-18
案由
本院委員魯明哲、羅廷瑋等17人,鑒於強化我國運動產業發展及國際能見度,應整合相關資源,並藉由提升教育部體育署之位階,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以有效落實全民運動之政策目標,並進一步振興運動產業多元發展,應增設運動發展部,故修正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部之總數,爰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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