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增設「運動部」。提案理由是為統籌全國運動業務,把運動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相關事務集中由專責部會推動,以促進全民運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使中央有層級更高的專責機關統一推動運動政策,對運動選手、運動產業及推廣全民運動的相關團體可能較有明確的對口窗口。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運動選手與教練、運動產業從業者、學校與全民運動推廣相關單位,以及相關行政機關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於行政院所屬部會中增列「運動部」。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提升機關層級有助整合運動資源、強化國際競爭力與全民運動推動;疑慮:關注新增部會的預算與人事成本、是否造成行政機關膨脹,以及與現有單位職權如何劃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增設部會屬中央組織調整,建議一併關注同會期其他增設運動部的版本與《運動部組織法》草案的審查進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