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配合行政院將教育部體育署改制為「運動部」,把行政院部會總數上限由14個提高為15個。動機為現行14個部的上限已不足因應運動部成立、需配合政府組織調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運動部的成立解除部數上限的限制,使專責綜理全國運動政策的部會得以設立。
主要影響對象
運動選手與教練、運動產業從業者、教育部體育署人員及關注運動政策的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將部之總數上限由十四個提高為十五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行政院政策、增加部數以利運動部成立;疑慮:提高部數上限將擴大政府編制與支出規模。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版僅修第二十九條的部數上限,是運動部成立的前置門檻,可與含第三十九條的版本對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