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7290000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1-19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明定受僱者子女未滿六歲且有早療或罕病照顧需求者,得請「醫療照顧假」,全年以十八日為限。立法說明指早產兒與罕病兒有早療、復健、回診等需求,現行家庭照顧假一年僅七天且須整日請,不敷使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育有未滿六歲早產兒或罕病兒的受僱者可另享全年最多18日的醫療照顧假,立法說明認為有助其兼顧工作與長期醫療照顧、減少被迫離職。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未滿六歲早產兒或罕病兒的受僱者、雇主、醫療與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20條,增訂受僱者子女未滿六歲有早療或罕病照顧需求得請醫療照顧假,全年以18日為限。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回應早產兒與罕病家庭實際醫療需求、支持其維持就業;疑慮:認定範圍與證明文件、是否給薪與財源、雇主人力安排成本。
政治雷達小叮嚀
留意早療與罕病的認定標準與是否給薪,這決定實際可用程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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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性別平等工作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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