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配合CEDAW第四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刪除處罰自願人工流產(墮胎)的相關條文並修改章名。提案指相關條文實務上已幾乎未引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使懷孕女性的自願人工流產除罪化,回應CEDAW建議與婦女身體自主權的訴求。
主要影響對象
育齡女性、醫療院所及醫護人員、關注性別平權與生命倫理的團體。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改第二十四章章名,並刪除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二百八十九條、第二百九十條、第二百九十二條等處罰自願人工流產之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符合CEDAW國際審查建議、保障婦女身體自主、相關條文實務上已罕用;疑慮:部分意見基於胎兒生命權與宗教倫理立場反對除罪化,並關注與優生保健法的配套。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案屬高度價值爭議議題,建議併同優生保健法與CEDAW意見一起閱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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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11-15,2024-11-1
交付審查2024-11-15,2024-11-1
案由
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配合CEDAW第四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實務需求之改變,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四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之第六十二點中,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懷孕女孩和婦女的墮胎除罪化」。
二、因應CEDAW第四次國家報告之結論性意見且實務上已幾乎未引用,爰修改第二十四章之章名,並刪除處罰自願人工流產相關行為之條文。(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二百八十九條、第二百九十條、第二百九十二條)。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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