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待遇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教師待遇條例第十八條,因各地教師節敬師禮金標準不一(如台北市有禮券、屏東縣為零元),提案主張由教育部統一編列預算,補助公私立學校發放教師節敬師禮金二千元,並適時隨物價調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全國教師可獲一致的教師節敬師禮金,意在彰顯教師節尊榮感、減少各地落差造成的相對剝奪感。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公私立學校教師、教育部與各級學校,以及編列預算的相關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八條(增訂第三項),由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編列預算統一補助公私立學校發放教師節敬師禮金二千元,並隨物價調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統一禮金可彰顯教師尊榮、消除各縣市落差;疑慮:關注財源與預算排擠,及是否應由法律固定特定金額的妥適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看固定金額補助入法,可留意財源、適用範圍與調整機制是否明確。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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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王鴻薇、羅廷瑋等17人,鑒於教師節敬師禮金非法定獎金,全國並無一致性規定,導致教師節令教師毫無尊榮感,卻有相對剝奪感。為確保教育工作人員薪資及待遇,爰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為表達對全國教師之敬意、彰顯教師節之尊榮感,增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編列預算,統一補助公私立學校發放教師節敬師禮金2,000元,並適時隨物價調整。使其更符合社會實際狀況、保障教育工作者之勞動權益,增加教師尊榮感。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現行公私立學校教師之獎金並無一致性,皆視政府或學校財政狀況給予,而每年9月28日教師節係表達對教師之敬意,但我國勞基法修正周休二日施時後,教師節只紀念不放假,敬師禮金更是出現各地不一,例如:台北市有2,000元禮券,屏東縣卻是0元之況狀,更讓教師更有相對剝奪感。為彰顯教師節之尊榮感,表達對教師之敬意,遂增訂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由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編列預算,統一補助公私立學校發放教師節敬師禮金2,000元,並適時隨物價數上漲而調整。
二、綜上所述,現行教師節敬師禮金全國無一致性,為能妥善保障教師權益,彰顯教師節之尊榮感,爰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統一教師節敬師禮金,並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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