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3860000

「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1-05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提案指出國中小導師費自101年調至每月3,000元已12年未動、特教加給1,800元自81年起32年未調,且近年物價上漲明顯。修正擬規定教師各項加給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且至少每四年檢討一次。
能幫助到什麼
讓導師、特教等教師的職務加給能隨物價變動而調整,避免實質購買力長期被通膨侵蝕。
主要影響對象
領取導師費、特教加給等各項職務加給的中小學及相關教師,以及主管教育與財政預算的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當CPI累計成長率達正負二(百分之二)時,依該成長率調整加給;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調整,並至少每四年檢討一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給多年未調已不敷使用、應隨物價反映現況、保障教師權益;疑慮:增加固定財政負擔、調整指標與門檻設計是否合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隨物價自動連動」是這類提案的共同手法,留意調整門檻與財源是否一併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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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案由

本院委員萬美玲、徐巧芯、鄭正鈐、羅廷瑋等17人,鑒於國中小導師職務加給自101年2,000元調整至3,000元,迄今已有12年未調整,而特殊教育職務加給1,800元,更從81年迄今,32年未有調整,又消費者物價指數劇烈變動,導致近年來通貨膨脹嚴重,當前之導師費、特教加給已不敷使用,實有改善之必要,爰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教師各項加給應隨物價指數調整,而且至少每四年要檢討一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鑒於導師職務加給自101年調整至3,000元,迄今已有12年未做變更,而特殊教育職務加給1,800元,更從81年迄今,32年未有調整,且近年來通貨膨脹嚴重,當前之職務加給早已不敷使用,實有調整之必要。
二、此外,消費者物價指數為民眾消費及服務價格之衡量標準,然主計總處統計資料指出,我國CPI(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112年度達2.5%,為近10年新高,113年2月更高達3.08%,截至8月仍達2.35%,皆顯示我國通貨膨脹嚴重,若導師加給參酌消費者物價指數作為調整指標,能真實反映當前社會現況,又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2%為全球普遍採用之通膨警戒線,超過警戒線代表物價於短時間內飛漲,爰增訂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二,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則不予調整,且應每四年檢討一次。
三、綜上所述,現行教師各項加給,歷經十數年未調整,明顯不符合當前社會經濟與消費情形,為能妥善保障教師權益,爰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規定教師各項加給,應隨物價指數調整,且至少每四年檢討一次。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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