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為因應數位時代,本案在〈教育基本法〉第二條的教育目的中,加入培養學生資訊知能與數位素養、建置網路公民教育與數位安全學習環境的內容,盼建立積極健康的校園數位文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將數位素養與網路公民教育明確納入教育目的,引導學校強化學生的資訊知能與數位安全意識。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於教育目的中增列培養學生資訊知能、數位素養及網路公民教育、數位安全等內容。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呼應數位時代需求、保障學生數位素養;疑慮:屬原則性宣示,實際成效仍取決於課程與經費配套。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原則性條文須搭配課程與資源才見效,注意後續配套規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11-01,2024-11-0
交付審查2024-11-01,2024-11-0
案由
本院委員徐富癸、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為使學生能夠順應數位時代浪潮,推動學校建置網路公民教育和數位安全的學習環境,以建立積極健康的校園數位文化,爰擬具「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現今數位科技發展快速,為保障網路公民權益與數位網路環境安全,應培養學生現代科技資訊知能基本素養,並因應數位網路的發展需求明確培養國民具有資訊知能及建立數位素養之觀念,以利完整學生之培養。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教育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