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針對偽造、變造車輛牌照氾濫的問題,提案修正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與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提案理由認為假車牌不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可能害真車主被誤罰,現行罰則被認為過低、嚇阻力不足。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目的在提高假車牌相關犯罪的刑度以加強嚇阻,並減少真實車主因他人掛假牌違規而被誤罰的情況。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使用或製造假車牌者、被誤罰的真實車主,以及交通與警政裁罰實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刑法第212條(偽造、變造特種文書)及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具體加重幅度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假車牌氾濫、現行罰則過低難以嚇阻,且會牽連無辜車主;疑慮:加重刑罰是否真能有效遏止、與既有法規競合及比例原則如何拿捏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刑度高低與罪責設計牽涉比例原則,可一併留意配套的執法與認定程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黃健豪、洪孟楷、林沛祥、徐巧芯、鄭正鈐等17人,鑑於我國偽造、變造車輛牌照氾濫,假車牌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外,尚有刑法偽造特種文書問題;若車輛掛假車牌上路違規遭相關機關裁罰,則可能裁罰到真實車牌之車主而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情形,假車牌氾濫顯見現行法罰則過低,難收嚇阻之效。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2)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中華民國刑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