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72010000

「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0-2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將現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中關於創傷知情與修復式正義等策略的規定,由法規命令提升至法律位階。提案理由為回應校園霸凌的普遍與嚴重,並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推動校園修復式正義的決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創傷知情與修復式正義的處理方式取得法律依據,強化校園處理霸凌與衝突的制度基礎。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學生、教師與學校行政,以及涉入霸凌事件的當事人雙方。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將創傷知情與修復式正義相關規定提升至法律位階(具體條文判讀有限,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以修復與療癒取代單純應報、落實國是會議決議;疑慮:執行所需專業資源、與懲處機制如何並行的實務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將命令位階提升為法律時,可留意實際執行所需的專業與資源配套。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10-25,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25,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邱鎮軍、謝龍介等20人,鑑於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於民國113年10月8日發布調查指出,36.4%的小六學童曾遭受霸凌,46.1%的學童有霸凌經驗,值得注意的是,有2成兒童既是霸凌的受害者,也是加害者,霸凌行為可能來自過去受到歧視或被霸凌的經驗。而歐美先進國家採用創傷知情和修復式正義的方法來處理衝突行之有年,此類策略被證實能有效促使犯罪或偏差行為之改正,多數國家已納入法律規定或政策框架中。尤其是在學校和青少年犯罪預防領域,透過修復會議讓學生在相互理解和對話的基礎上解決衝突並共同尋找解決方案,其目的在於矯正人格、療癒傷害及修復關係,而非僅僅應報懲罰。也因此,民國106年總統府發布「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成果報告書」決議事項之一,亦建議教育部應推動校園修復式正義之應用。為落實前揭國是會議之決議,因應霸凌行為之普遍性與嚴重性,爰將《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七款有關創傷知情和修復式正義等有效策略之規定,從法規命令提升至法律位階,爰擬具「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關係文書PDF下載 ›關係文書DOC下載 ›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教育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教育基本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教育基本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及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