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旨在提升身心障礙者在政策制定中的參與權益,符合《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的規定。草案建議將「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入法,並調整其代表比例,以確保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身心障礙者更多參與政策決策,保障其權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條,新增主管機關應遴聘身心障礙者代表,比例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兼顧各障礙類別均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身心障礙者參與權益,符合國際公約規定;疑慮:調整代表比例可能增加行政成本,遴選過程需確保公正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草案實施後的效果與挑戰,確保權益落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