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69330000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10-2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針對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不能安全駕駛/酒駕、毒駕等罪)提案修正,理由指近來酒駕、毒駕造成執勤警察死傷事件頻傳。提案方主張加重相關處罰,以提高執法人員安全並產生嚇阻效果。原文未附具體條文對照說明。
能幫助到什麼
提案方認為加重刑責有助於保護執勤警察、提升執法安全,並對潛在酒駕、毒駕者產生心理上的預防作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酒駕、毒駕行為人、執行職務之警察與一般用路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擬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方向為加重處罰,惟提案說明(explain)為空白,具體條文變動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回應社會對酒駕、毒駕加重處罰的呼聲,彰顯對執法人員的保護;疑慮:加重刑罰是否能有效嚇阻、是否符合刑罰比例原則,各方看法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刑度調整的修法,建議對照現行條文與委員會審查版本,確認加重的具體範圍與適用對象。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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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4-10-18,2024-10-2
交付審查2024-10-18,2024-10-2

案由

本院委員翁曉玲、張智倫、邱鎮軍等17人,鑑於警察在執行職務時,必須面對高風險環境,尤其在路邊攔查、交通執法或處理突發事件時,酒駕及毒駕加劇了這些情況的危險性。近來酒駕及毒駕造成執行職務之警察死傷事件層出不窮,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民眾對於加重刑責的呼聲愈發高漲。修法加重處罰可以彰顯對警察保護的重視,提高執法人員的工作安全外,也可以對潛在犯罪者產生心理上的預防效果,更可以回應社會對公共安全的期望,強化法律的權威性與公信力,故有修訂之必要,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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