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68820000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審查完畢
最新進度
2025-07-07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邱若華、盧縣一等十七位委員提案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以多起捷運讓座糾紛為例,主張擴大保留座使用範圍,並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座」,以保障有實質需求者並弭平爭議。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有實質需求者的權益不被忽略,並以名稱調整回歸特別保留座的原意。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大眾運輸乘客,特別是身心障礙者、長者及有實質乘坐需求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十三條,擴大保留座使用範圍並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座」;確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實質需求者、正本清源檢討用語、減少社會對立;疑慮:實質需求認定困難、改名成效、保留座原始保障對象的定位。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名稱有「優先席」與「優先座」等不同寫法,併案審查時值得留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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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10-04,2024-10-0
交付審查2024-10-04,2024-10-0
委員會審查2025-06-23
委員會發文2025-07-07

案由

本院委員邱若華、盧縣一等17人,鑒於大眾公共運輸之「博愛座」已行之有年,惟博愛座近期爭議頻傳,諸如本年度六月十一日臺北捷運淡水信義線女性上班族和長者讓座糾紛,八旬老婦於北投站上車,傾刻指著博愛座上的女性上班族要求讓座,該女告知老婦「上班已十二小時很累,需要座位休息」,復又出現一名李姓老翁附和老婦,兩人不斷逼迫該女讓位,該女受不了與李翁扭打,李男又進一步要求該女道歉便不追究,惟該女道歉後,因心理壓力不堪負荷而衝撞柱子,導致血流滿面。類似博愛座導致之社會對立屢見不鮮。查博愛座本質乃為有座位需求之人保留,理論上老弱婦孺或身心障礙者使用需求可能較高,故設計該制度時以此為涵攝範圍定義入法,惟博愛座名詞導致「有實質需求者」權益易遭忽略,且博愛座爭議易引發社會對立。為正本清源追求特別保留座位設計之美意,實有檢討博愛座用語之必要,為弭平上開爭議,特此擴大保留座使用範圍並將博愛座改成優先座,爰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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