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62020000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排入院會
最新進度
2024-09-2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葉元之、林沛祥、廖先翔等委員提案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新增「親職教育假」,讓受僱者可出席學前及國民基本教育階段子女的學校教育事務或活動。全年每名子女以一日為限,且不併入事假計算、請假期間照發薪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雙薪育兒家庭家長可較方便參與家長日、運動會、IEP會議等學校活動,並在請假時保有薪資,有助親師互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學前及國中小階段子女的受僱者家長與其雇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刪除第一項請假日數併入事假之規定,並於第三項增訂「親職教育假」,明定全年每名子女一日為限、不併入事假、請假期間發給薪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協助雙薪家庭參與子女教育、促進親師合作、回應低生育率;疑慮:增加雇主負擔、與現行假別重疊、一日是否足夠及成效評估等仍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新增有薪假別涉及勞雇雙方權益,留意假日數上限、給薪與既有假別如何銜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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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09-20,2024-09-2

案由

本院委員葉元之、林沛祥、廖先翔等21人,有鑑於雙薪家庭家長工作繁忙,較無時間陪伴孩童,亟需建立「親職教育假」機制,便於家長參與學校活動,營造親師間良好互動與夥伴關係。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親職教育假」,便於受僱者得以出席學前教育及國民基本教育階段之子女相關學校教育事務或活動,全年每名子女以一日為限,且其請假日數均不併入事假計算,請假期間發給薪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台灣生育率低迷,雙薪育兒家庭往往忙於工作而無參與學校舉辦之家長日、校慶等各項活動或重要會議,以致缺席陪伴孩童成長機會,也難建立親師間良好的互動和夥伴關係。即便請祖父母出席,對孩子的教育和成長情況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仍可能不足,進而影響對孩子的教育決策。且違背「教育基本法」與「國民教育法」立法之意旨。
二、為使受僱者能更方便參與孩子的學校教育事務或活動,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第一項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規定,第三項增列親職教育假,便利受僱者出席學前教育及國民基本教育階段之子女相關學校教育事務或活動,例如家長日、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安置會議、校外教學日、校慶運動會等。讓雙薪育兒家庭家長更深入地了解孩子在學校的學習情況,並與學校教師建立良好的溝通橋樑,促進孩子的全面發展。
三、為強化家長出席活動誘因,全年每名子女以一日為限,且其請假日數均不併入事假計算,請假期間均發給薪資。讓受僱者可以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在工作與家庭之間找到更好的平衡。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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