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陳冠廷等十七位委員提案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因大眾運輸對博愛座優先使用權常生爭議,主張將「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以減少使用認知上的疑義。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透過名稱調整降低對優先使用對象的誤解,減少相關爭議事件。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大眾運輸乘客及身心障礙者、長者等優先乘坐相關族群。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十三條,將「博愛座」用語改為「優先席」;確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更名減少誤解、與國際用語接軌、降低爭議;疑慮:改名能否實際解決衝突、是否需同步釐清適用對象。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以更名為主,可與同時調整適用對象的版本對照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