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針對寵物叫聲、喧嘩、唱歌、洗衣機、腳步聲等非持續性的生活噪音,提高罰鍰上限。提案說明指出要參考噪音管制法第二十三條,將罰鍰上限提高至一萬元,以強化嚇阻效果。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受生活噪音長期困擾、又不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噪音管制法可量測範圍的居民,可望取得更明確的裁罰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都會區與住商混合區居民、寵物飼主及第一線受理的警察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提高針對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非持續性聲音的罰鍰上限至一萬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罰則可嚇阻擾鄰行為、回應市民專線高居前位的陳情;疑慮:生活噪音認定主觀、舉證困難,加重罰鍰未必對應實際改善,且可能增加鄰里糾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噪音同時涉及噪音管制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社維法,留意各法分工是否清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6-28,2024-07-0
交付審查2024-06-28,2024-07-0
委員會審查2025-04-23
委員會審查2025-05-05
委員會發文2025-05-07
案由
本院委員邱若華、許宇甄、羅廷瑋、黃健豪等19人,有鑑於都市化的推進,使得人口越來越多聚集在都會區,致住商混合區域內噪音問題的加劇。家庭生活中常見的噪音包括寵物的叫聲、鄰里間的喧嘩、唱歌、洗衣機運轉聲及腳步聲等,這些偶發而短暫的聲音頻繁打擾居民的日常生活;目前,「噪音管制法」第六條規定了對持續性或可量測噪音的處理,但對於這些非持續性的生活噪音,若發生在公寓大廈等範圍內,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進行管理。然而,對於不屬於公寓大廈管理範圍的噪音,則需要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來進行更加細致的調整和處理,爰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我國隨著產業及經濟蓬勃發展,國人對環境品質的要求日益殷切,特別關心噪音防治,以維護居住生活安寧;有關噪音的問題,這是目前民眾打電話到許多縣市政府的1995、1999等市民或市政專線排名前面的項目;且噪音長期對身心健康影響很大。爰此,應參考噪音管制法第二十三條對於噪音事件的相關規定,提高罰鍰上限至一萬元,以強化罰則之效果,除維護社會秩序安定,也給民眾安寧生活環境。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社會秩序維護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