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51890000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6-04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及三十條,屬文字配套修正,將條文中仍引用舊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文字,配合該條例已於104年更名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予以更新,使法規用語一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引用名稱與現行法令一致,避免法規文字過時造成適用上的混淆。
主要影響對象
各級學校與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人員、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相關文字改為現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上位法令更名使用語一致、符合兒童權利公約防制性剝削精神;疑慮:屬技術性文字修正,較少實質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名稱配套修正多為技術性更新,可關注是否全面盤點相關引用條文。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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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5-31,2024-06-0
交付審查2024-05-31,2024-06-0

案由

本院委員羅廷瑋、廖偉翔、蘇清泉等16人,有鑑於立法院業於民國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名稱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並於106年1月1日施行,惟《性別平等教育法》並未與時俱進配合修正,爰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範,以及防制兒童及少年遭受任何形式的性剝削,立法院於民國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並於106年1月1日施行,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名稱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二、惟經檢視現行《性別平等教育法》仍存在「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相關文字,應配合修正,以臻一致。爰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相關文字。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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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性別平等教育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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