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伍麗華等十六位委員提出,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內容包括放寬偏鄉專聘教師資格、提供學校空間、建構在職培訓系統,並因應少子化與原住民族地區建造取得困難調整相關規定,同時強化偏鄉教師與行政人力的久任獎勵。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穩定偏遠地區師資、提升教學品質,並透過獎勵與培訓鼓勵教師久任,落實教育機會平等。
主要影響對象
偏遠地區與原住民族地區的學生、教師、專聘教師及學校與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多項條文,涉及專聘教師資格放寬、學校空間提供、在職培訓、因應少子化與建造取得的調整,以及久任獎勵;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穩定偏鄉師資、保障教育均衡與教師久任;疑慮:放寬資格與教學品質的平衡、所需經費及資源整合是否到位,看法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放寬資格與品質保障常是兩難,留意配套培訓與獎勵是否同步到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05-24,2024-05-2
退回程序委員會2024-05-24,2024-05-2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24-05-31,2024-06-0
交付審查2024-05-31,2024-06-0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鍾佳濱、賴惠員等16人,為實現教育機會平等原則,穩定偏遠地區學校師資、確保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參考本條例自民國106年制定施行以來之實務運作情形,放寬專聘教師資格、提供學校主空間,同時建構在職培訓系統,確保偏鄉專聘教師品質;又針對少子化對偏鄉學校影響,及原住民族地區教學場所之建造取得困難,衡平考量教學品質及安全,調整現行規定;此外,為落實本條例立法目的,國家應跨域整合資源、定期檢討並完備偏鄉教師、專業人員及行政人力之久任獎勵,爰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3)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