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針對「黃牛」轉售亂象,認為被用以營利的商品種類日趨多樣,甚至以搭售方式規避處罰,提議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擴大可處罰的商品內容並納入不同的販售獲利方式。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擴大對黃牛轉售行為的規範範圍,有助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公平購票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票券與商品的轉售者、消費者及執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擴大納入更多可能被用以營利的商品內容,並將不同的販售獲利方式列入規範。具體條文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黃牛手法多樣化、搭售規避處罰需補漏洞;疑慮:商品範圍與獲利方式界定過廣恐造成認定困難或波及正常交易。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會期有多件針對第六十四條黃牛條款的版本,建議併同比較涵蓋範圍與罰責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5-17,2024-05-2
交付審查2024-05-17,2024-05-2
委員會審查2025-04-23
委員會審查2025-05-05
委員會發文2025-05-07
案由
本院委員林思銘、蘇清泉、徐巧芯、羅廷瑋、顏寬恒等22人,鑑於黃牛銷售事件仍層出不窮,被用以營利之商品內容亦日趨多樣,或與其他不同類之商品搭售獲利,以逃避單獨轉售黃牛商品之懲處。故除需包含更多可能被用以不法圖利之商品內容外,亦需將不同之販售獲利方式列入,爰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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