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46490000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4-07-16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四條,將防制教育課程與宣導的辦理頻率,由現行每學年至少一次提高為每學期辦理。理由是兒少使用網路社群普遍且年齡提早,數位服務變化快,需更密集的安全教育。
能幫助到什麼
對兒少提供更頻繁的網路安全與防制性剝削教育,協助家長與學校及早建立兒少的防護觀念。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兒童及少年、家長、學校與教育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條,將兒少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與宣導由「每學年至少一次」改為「每學期辦理」。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兒少上網年齡提早、風險升高,加密教育有其必要;疑慮:增加學校時數與行政負擔,頻率提高未必等同成效提升。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提案人的第三條修正案一起送審,可一併看「教育頻率」與「國家策略」兩種防制取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2024-05-17,2024-05-2
逕付二讀(交付協商)2024-05-17,2024-05-2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2024-07-12,2024-07-1
三讀2024-07-12,2024-07-1
黨團協商2024-06-05
黨團協商2024-06-19

案由

本院委員羅智強、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有鑒於我國高度資訊化發展,新世代被稱為「數位原生代」,每日所接觸各類型平台之數位化服務多元、變化速度極快,惟處於啟蒙時期的兒少族群易深陷網路危機,就現行規範宣導課程時數之不足,爰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據家扶基金會2023年所執行之「兒少網路社群使用習慣調查」發現,網路平台即使有標示「未滿18歲」警語,仍有超過2成的兒少會主點擊;4成兒少每天使用網路社群超過2小時。調查也顯示有1成6的兒少是在國小前就開始接觸網路社群,且約有160名兒少自述曾提供私密照,而國小中高年級學生就要面對網路霸凌、提供私密照的狀況,比例甚至高於國中生,顯見兒少有越早開始了解網路社群使用安全的需求,家長對於兒少的網路社群瀏覽內容的把關更需要高度的關注。
二、另參考2019年兒福聯盟所做調查,有高達82.7%的兒少有自己專屬的智慧型手機,平均10歲就有智慧型手機,近9成擁有社群媒體帳號,而有68.2%的兒少曾在網路上看過恐怖血腥、色情暴力等相關內容,有35.8%的兒少每週、甚至每天都會上傳影片。
三、有鑑於現階段之法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為每學年至少一次,綜合考量上述使用習慣與應用服務快速變遷,應將宣導與教育課程改為每學期辦理。

提案人

連署人(14)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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