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陳培瑜、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因應網路散布、販售兒少性影像問題,針對引誘兒少、拍攝製造、散布、非正當理由持有或付費持有兒少性剝削影像者,擬提高最輕本刑。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對引誘、製造、散布及持有兒少性剝削影像者提高刑度,強化嚇阻並加強對兒少的保護。
主要影響對象
兒少被害人、可能涉及製造散布持有的行為人,以及司法與檢警實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提高引誘、拍攝製造、散布、非正當理由持有或付費持有兒少性剝削影像等行為的最輕本刑;詳細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強保護兒少、嚇阻網路散布販售、回應科技發展;疑慮:最輕本刑提高的量刑彈性與構成要件明確性須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會期有多個兒少性剝削條例版本,建議併讀比較罰則與新增行為態樣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委員會審查2024-04-29
委員會審查2024-05-01
委員會發文2024-05-06
黨團協商2024-06-05
黨團協商2024-06-19
案由
本院委員陳培瑜、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有鑑於網路科技迅速發展,兒少性剝削加害人除利用社群網站及通訊軟體作為接觸兒少之媒介,更透過網路而散布、販售兒少色情影像。針對引誘兒少、拍攝製造、散布、非正當理由持有或以支付對價而持有兒少性剝削影像者,提高其最輕本刑,以加強保護兒少之效,爰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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