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林思銘、洪孟楷、羅廷瑋、陳菁徽、顏寬恒、張嘉郡等24人提案修正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針對製造、散布或持有兒少性圖畫、影像等犯行,擬提高處罰、建立犯罪資料庫、要求平台服務提供者主動通報,並加強犯罪者輔導教育。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從加重刑罰、建立資料庫、課予平台主動通報義務及強化輔導教育等多管齊下,嚇阻並防制兒少性剝削犯行。
主要影響對象
兒少被害人、行為人、平台服務提供者,以及主管機關與司法實務。
修正了哪些條文
擬修正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方向包括提高製造散布持有兒少性影像物品的處罰、建立犯罪資料庫、課予平台服務提供者主動通報義務、加強犯罪者輔導教育;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懲罰、平台主動通報、建立資料庫、強化輔導教育以嚇阻犯行;疑慮:平台通報義務的負擔與可行性、資料庫個資資安及刑度比例須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其他兒少版本訴求相近,審議時很可能整併,建議併同比較。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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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2024-04-26,2024-04-3
交付審查2024-04-26,2024-04-3
委員會審查2024-04-29
委員會審查2024-05-01
委員會發文2024-05-06
黨團協商2024-06-05
黨團協商2024-06-19
案由
本院委員林思銘、洪孟楷、羅廷瑋、陳菁徽、顏寬恒、張嘉郡等24人,鑑於未成年性剝削之案件層出不窮,受害之兒童及少年,所遭受身心迫害之嚴重性,與所需修復時間之漫長,都是難以想像。因此需要透過修法,來提高對那些惡意製造、散布或持有兒童或少年性圖畫、語音、影像或其他物品犯行的懲罰,建立犯罪資料庫,要求平台服務提供者須主動通報,並加強犯罪者之輔導教育,以嚇阻相關犯行一再發生。爰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8)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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