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34450000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4-23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擬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延長受僱者懷孕期間產假至十四週,以因應少子化危機和提升國人生育意願;現行產假八週已實施近一世紀,遠低於國際標準。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懷孕女性有更多時間休養和照顧新生兒,解決勞動力市場和經濟發展面臨的少子化挑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懷孕女性、雇主和政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將產假由八週延長至十四週,延長部分由政府提供補助;詳見原文說明生產準備假的整合規劃。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產假有助提升生育率,符合國際標準;疑慮:延長產假可能增加企業成本,實施方案需謹慎規劃。
政治雷達小叮嚀
修法需平衡勞動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福利等多方面因素。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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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案由

本院委員陳菁徽、張嘉郡、李彥秀、羅廷瑋、楊瓊瓔、黃健豪等18人,有鑑於我國少子化已成為國安危機,自民國110年元月起,我國人口成長已超過38個月「生不如死」,即連續三十八個月生育率低於死亡率,惟就現行產假八週等相關規範,不僅長達近一世紀未有所調整,更未達國際之標準,無法提供婦女完善休養之需,並且我國家庭型態逐漸轉型為雙薪小家庭,在雙方皆投入勞動市場情形之下,政府應積極創造友善平等之社會及職場環境,以提升國人生育意願,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延長受僱者懷孕期間產假至十四週。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少子化問題已成為國家安全的重大危機,根據內政部的統計數據顯示,過去十年間,台灣的平均生育率僅為1.1%,遠低於維持人口穩定所需的2.1%替代率。我國正經歷超過38個月「生不如死」的時期。「少子化是一個民族的慢性自殺」,少子化問題的嚴重性不僅影響到勞動力市場的供給,也對經濟發展、社會結構、甚至國防安全造成深遠的影響,如何減緩少子化的趨勢,已成國家發展的嚴峻考驗。
二、根據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育齡延後、育兒成本增加、婦女無法兼顧工作與生育等,皆是造成少子化的因素。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就目前成功拉高生育率之國家為例,1999年瑞典之生育率滑落至歷史新低1.5,但透過提高親職假天數,強制男性分享天數,參與生育過程等方式,將生育率拉升回1.98,顯見除良好的福利制度良以外,性別平等的社會及職場環境才是生育政策發揮效果之關鍵因素。
三、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ILO Convention),婦女應享有不少於14週之產假,以供婦女產前休息、產後母體恢復,及照顧初生幼兒等混合目的。然而,自1929年我國產假規範立法至今未有任何調整,僅有8週,遠遠落後世界各國14週產假之水平。世界各國產假之相關規範至少超過10週以上,例如日本、新加坡、澳洲等國皆超過14週以上,我國產假卻僅有八週,實有延長之必要。
四、再者,受僱者妊娠期間所做努力與準備,並非僅止於生產時,產檢、陪檢、身心準備以及伴侶陪伴和支持的所有活動,都是生產準備的一環,為了使生育福利更能反映了對生產過程全面性的理解,強調準備生產不僅僅是孕婦的責任,也是伴侶共同的責任,爰將現有陪產假以及陪產檢假等整合為「生產準備假」,期於適用上更加彈性,提升社會對於孕期準備的重視,鼓勵伴侶積極參與孕期的準備工作。
五、考量少子化危機為國安議題,打造友善孕育環境則為社會共同之責任,故應轉為「產假薪資公共化」之方向,由國家承擔部分責任,故從八週延長為十四週之產假,延長部分由政府提供補助。

提案人

連署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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