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由國民黨黨團提出,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及第86條,以但書方式說明強制退休的例外狀況,並以第86條規範該例外規定的施行日期。提案理由為缺工危機下強制退休規定與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相互扞格。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意在放寬現行強制退休規定、鼓勵中高齡與高齡勞工續留職場,同時保留企業人事新陳代謝的空間。
主要影響對象
屆齡高齡勞工、雇主與企業人事,以及整體勞動力市場。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以但書增訂強制退休例外)並修正第86條(規定該例外規定之施行日期);細部文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缺工嚴峻且兩法扞格,放寬強制退休可活用高齡人力;疑慮:例外條件如何界定、是否影響職場新陳代謝與勞工權益保障,仍有討論空間。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為黨團提案且同改54條與86條(含施行日期),與僅修54條的委員提案立場相近,可併案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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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委員會審查2024-05-13
委員會審查2024-05-15
委員會發文2024-05-22
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缺工危機蔓延,但移工不是唯一紓解勞動力不足之對策,目前雖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然而「勞動基準法」中又有強制退休規定,彼此扞格,以致銀光經濟成效不彰。為免強制退休規定影響銀光世代繼續貢獻職場,爰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勞工退休可分為「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兩類,「自請退休」係勞工主動提請退休,而「強制退休」則是按「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有兩種情況,一是年滿65歲,另一為年滿55歲且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可知發動權在雇主,同時「年齡」為主要衡量標準。時值大缺工潮,鼓勵中高齡續留職場之際,「勞動基準法」仍有「強制退休」規定,明顯不符現實所需。因此提案修訂「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以但書說明「強制退休」例外狀況,讓企業可以保持人事新陳代謝。
二、第八十六條為強制退休例外規定之施行日期。
提案人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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