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包括增建犯罪資料庫並整合跨部會資訊、全面提高罰則(犯案首謀依情形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幫助犯或購買、觀看等者最輕本刑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並要求性影像於判決確定後儘速銷毀。理由指出未成年性影像販賣已形成一條龍產業鏈。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整合跨部會資訊強化事前預防、大幅提高各環節刑度,並透過判後儘速銷毀性影像,降低對被害人的二度傷害。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各環節犯罪行為人、跨部會與司法警察機關,以及受害兒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部分條文:增建並整合跨部會犯罪資料庫、全面提高罰則(首謀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幫助犯及購買觀看等最輕本刑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死或重傷維持死刑或無期徒刑)、要求判決確定後儘速銷毀性影像;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產業鏈危害深遠,重罰、跨部會整合與銷毀機制有助防制;疑慮:死刑及大幅提高最輕本刑涉及刑罰比例與死刑政策爭議,資料庫亦須兼顧個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罰則涉及死刑與最輕本刑大幅提高,是本批刑度最重的版本之一。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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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委員會審查2024-04-29
委員會審查2024-05-01
委員會發文2024-05-06
黨團協商2024-06-05
黨團協商2024-06-19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鄭天財Sra Kacaw、羅廷瑋、洪孟楷、陳菁徽、牛煦庭、游顥、葉元之等24人,鑑於近日未成年性影像販賣傳出,引發社會譁然。性影像之傳遞散播,將對當事人產生相當之負面心理影響。尤其針對兒童及青少年的剝削與犯罪,不僅無視並侵害他人隱私與自由,更對於兒童與少年將來的身心發展留下巨大的創傷與陰影。且如今兒少性犯罪行為甚至成為一條龍產業鏈,從招募、介紹、到影像之販賣對於國家未來傷害之深、破壞我國善良社會風俗,製造法所不容許之犯罪風險,爰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增建犯罪資料庫,強化並整合跨部會之資訊,對於潛在的犯罪風險或已被通報之犯罪嫌疑人,應有更全面的預防行為,對於兒童及少年所受到的性剝削進行更前行為之保障。
二、全面提高相關罰則,犯案首謀依犯罪情形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其幫助犯或向犯罪者購買、觀看、引誘、容留、招募、媒介、協助者,也將最輕本刑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對於涉犯本法所述之犯罪造成兒童及少年死亡或重傷者,維持死刑或無期徒刑之法律規定。
三、針對相關性影像之保存,應在判決確定後儘速銷毀,避免流入網上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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