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把年金給付金額的調整頻率從現行每四年調整一次,改為每年調整一次。提案理由是近年物價通膨明顯,四年才調一次無法及時反映實質購買力下降。
能幫助到什麼
領取國民年金的老年、生育及身心障礙國民,給付金額可更即時跟上物價,較能維持基本生活。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領取國民年金給付的長者、孕產者、身心障礙者及國保基金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將給付金額「每四年調整一次」改為「每年調整一次」。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物價漲幅快,年年調整較能保障弱勢基本生活、落實制度初衷;疑慮:恐增加基金財務負擔與行政成本,調整機制與財源永續性須一併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調整頻率變動牽動基金支出,可一併留意財源與精算評估的後續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19,2024-04-2
交付審查2024-04-19,2024-04-2
案由
本院委員徐巧芯、游顥等18人,鑒於國民年金法設計初衷係為保障國民於老年、生育及發生身心障礙時之基本經濟安全,惟現行年金給付金額採每四年調整一次,無法適時反映當前經濟現況,不利有以上條件及狀態之國民維繫基本生活。爰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給付金額每四年調整修正為每年調整一次,以保障國民老年生活,確保其基本經濟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八項:「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係為確保社會弱勢能維持合乎尊嚴之基本生活需求。其中為確保未能於相關社會保險獲得適足保障之國民於老年、生育及發生身心障礙時之基本經濟安全,並謀其遺屬生活之安定,故制定國民年金法。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於今(2024)年公布2023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2.5%,寫下近15年次高紀錄,國人實質購買力持續下降,衝擊老年國民經濟生活。現行每四年調整一次之機制使國民年金給付未能適時調整反映物價通膨,將使弱勢民眾生活雪上加霜,無法貫徹上述憲法增修條文立法及國民年金設置初衷。為落實照顧國民老年生活,確保基本經濟安全,故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將保險給付金額每四年調整一次修正為每年調整一次。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民年金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