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提高國民基本保證年金的給付金額,並將給付金額調整週期由每四年一次改為每一年一次。提案指出近年物價上漲,社會保險年金實質購買力下降,盼避免給付因通膨縮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國民年金的弱勢給付對象更快反映物價變動,減緩通膨對基本經濟生活的侵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領取國民年金(老年、身障、遺屬年金等)的民眾及國民年金基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提高國民基本保證年金給付金額,並將給付調整週期由每四年改為每一年。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照顧弱勢、對抗通膨、保障基本生活;疑慮:基金財務負擔、調整機制的成本與永續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年金給付調整週期的變動會影響基金長期收支,可留意精算評估與財源說明。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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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09
交付審查2024-04-09
案由
本院委員馬文君、顏寬恒、蘇清泉等20人,有鑑於國民年金的開辦使我國的社會安全網得以全面性建構,補足了以往社會保險制度的缺口,惟近年物價急速飆漲,導致社會保險年金之實質購買力嚴重下降,為加強照顧弱勢民眾基本經濟生活,避免所領給付因通貨膨脹而縮水,爰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提高國民基本保證年金之給付金額,給付金額修正調整周期由每四年一次,改為每一年一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國民年金」是我國於97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65歲時,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二、依據主計總處公布民國112年12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為2.71%,全年CPI年增2.5%,連兩年超過通膨警戒線,也比前次主計總處預測的2.46%更高。
三、為加強照顧弱勢民眾基本經濟生活,避免所領給付因通貨膨脹而縮水,應儘速提高國民基本保證年金之給付金額,給付金額修正調整周期由每四年一次,改為每一年一次,以確實保障年金給付對象的生活需要。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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