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將產假由現行八週延長為十四週,向國際平均水準靠攏。並增訂逾八週的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產後勞工可享有更長的產假,有助母嬰健康與產後恢復,並透過補助分擔雇主部分成本。
主要影響對象
懷孕及產後的受僱勞工、雇主與中央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將產假由八週延長為十四週,並增訂逾八週部分得申請補助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我國八週產假低於OECD平均14.3週、延長有助母嬰健康並縮小國際落差、增訂補助分擔成本;疑慮:延長產假對雇主人力與成本的衝擊、補助財源與申請機制是否完善。
政治雷達小叮嚀
假別延長常牽動雇主成本與財源,建議留意補助比例與申請程序的配套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