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5960000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4-09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此案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新增「親職教育假」,保障受僱家長一年共有五日,用以參加子女學校家長日、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安置會議、校外教學、校慶運動會等教育活動。提案參考美國加州保障家長每年四十小時請假參與校園活動的制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受僱家長可請假參與子女重要教育活動,有助促進親師合作與子女學習成長。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為人父母的受僱者、雇主、學校及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增訂第二項,保障家長一年共五日親職教育假,用以參加子女學校相關教育活動。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保障家長參與教育活動、促進親師合作與子女成長;疑慮:新增假別可能增加雇主人力與成本負擔,請假事由認定範圍須明確。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新增假別可關注是否有薪、給假天數與適用事由的具體規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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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4-09
交付審查2024-04-09

案由

本院委員李昆澤、吳思瑤、邱志偉、賴瑞隆、郭昱晴、莊瑞雄等23人,鑒於家長參與教育活動,有助於促進親師合作,且利於子女學習與成長,應保障家長一年有五日親職教育假,用以參加子女重要教育活動。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為降低家長參與子女重要教育活動之門檻,促進家長參與教育活動,增進親師合作,參考美國家加州保障家長每年40小時可請假參與子女校園活動,爰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增訂第二項之規定,保障家長一年共有五日之親職教育假,用以參加子女學校家長日、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安置會議、校外教學日、校慶運動會等相關學校教育事務。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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