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將孕產婦的「產檢假」與配偶的「陪產及陪產檢假」整併、改名為「生產準備假」,並放寬使用範圍,使其不限於陪產、產檢,連接受生產教育課程也能適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配偶更平等參與親職、減輕育兒家長壓力,並提高孕產雙親接受生產教育課程的比例,營造更友善的孕產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孕產勞工及其配偶/伴侶,以及需安排假別的雇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五條,將產檢假、陪產及陪產檢假整併改稱「生產準備假」,並放寬其得使用之情形(如接受生產教育課程),原則不影響現行勞保給付與雇主權益(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配偶親職參與、鼓勵接受生產教育,回應少子化與友善孕產需求;疑慮:放寬請假用途可能增加企業(尤其中小企業)排班與成本負擔,需評估配套。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假別改名與整併會牽動天數與給付認定,可留意修法後實際可請的天數是否變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案由
本院委員莊瑞雄、蔡易餘等17人,鑒於我國少子女化現象嚴峻,雖政府業已制定、施行多項相關政策及投入大量經費預算,仍有更臻完善空間。為更加營造友善孕產環境,保障配偶參與親職活動權利,以及提升接受生產與親職之教育課程比例,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現行法未能充分平等保障妊娠者之配偶在生育過程中之親職參與,亦難以減輕育兒家長生育壓力,營造友善孕產環境。又依據民間團體統計,我國女性曾於妊娠期間接受生產教育課程比例僅38%,其伴侶更僅31%,是亦無法妥善提供孕產婦及其伴侶充分理解認知懷孕、生產及產後可能所要面對之生心理變化與挑戰,降低對生產之不安全感。
二、爰修正本條文中孕產婦之「產檢假」及孕產婦伴侶之「陪產及陪產檢假」為「生產準備假」,同時於不影響現行勞保給付與雇主權益下放寬適用範圍,不限只能用於陪產、產檢或陪產檢,接受生產教育課程亦能適用,藉以完善孕產環境,並使孕產雙親良好銜接產後生活。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性別平等工作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