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2510000

「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4-02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於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建置「長期照顧安排假」(留職停薪制度)。鑑於我國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家庭照顧需求加重,提案方希望讓勞工因長期照顧家人時可留職停薪,日後再順利重返職場。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減少勞工因長照而被迫離職,保障其工作權,協助企業留才,並緩解因照顧導致的勞動力流失。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需長期照顧家人的勞工、其雇主,以及面臨缺工的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建立勞工得因長期照顧家人申請留職停薪(長期照顧安排假)的制度(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家庭照顧假僅七日不足以因應長期照護,設長照留停假可保障勞工並助企業留才;疑慮:留停期間的職位與成本由誰承擔、對中小企業人力調度的影響,需有明確配套。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留職停薪類假別的關鍵在「能不能保住飯碗、復職怎麼算」,可留意職位與年資保障條款。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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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29,2024-04-0
交付審查2024-03-29,2024-04-0

案由

本院委員吳宗憲、牛煦庭、黃建賓、游顥等17人,鑑於醫學技術日漸發達,我國於明年將由高齡社會步入超高齡社會,而國人壽命延長無疑將加重家庭照顧之需求,使勞工欲兼顧職場與家庭生活越趨困難。尤其當勞工因擔負照顧之角色而離職,日後照顧責任或事由解除而欲重返職場時,將面臨許多實質困境,倘若無法由立法介入給予必要協助,則產業界缺工問題、勞工謀職困難、國家勞動力和生產力流失等情況均會伴隨發生,實乃我國社會所無法承受之後果。為減少勞工離職照顧之負擔,應建置長期照顧之留職停薪制度,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本法第二十條前段:「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可知受僱者因重大事由需親自照顧時,一年得請七日之家庭照顧假,惟涉需長期照護者則尚無法律予以保障,實無法滿足部分勞工需求,更會造成其不敢或缺乏意願請假,直接導致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法政策目的無法達成。
二、近幾年,我國於長照方面做了許多努力,包括積極推動長照2.0等相關政策,然而除失能、失智者以外,陪同、協助照護者也因其需承擔照顧家人之角色也需要相應之保障,若缺乏國家作為後盾,則勞工照護家人之風險將居高不下、職場與家庭兼顧將變得十分困難。爰增訂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建置長期照顧安排假,讓國人在肩負起家庭責任時無後顧之憂,於解除照顧責任後能順利回歸職場,保障勞工之工作權,並助企業留住人才。
三、人力為國家生產力之基石,我國於2023年面臨史上最嚴重之缺工潮,且未來將越來越嚴重;根據勞動部統計,每年有超過200萬人次因家庭照顧而選擇離職,此數據比人口高達我國五倍的日本還多;事實上,離職照顧而後欲回歸崗位的勞工本身均具備相當之工作經驗和能力,倘能藉由法規設置媒合企業端和勞工端,助國人於照顧責任告一段落後順利返回職場,將有效地填補我國勞工數之缺口。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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