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18390000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3-26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放寬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請家庭照顧假的限制,使其不限於子女預防接種、嚴重疾病或重大事故才能請假,而可因實際照顧需求請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育有六歲以下幼兒的家長在實際照顧需求下更彈性地請家庭照顧假,支持工作與家庭平衡。
主要影響對象
育有六歲以下兒童的受僱者、雇主及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新增第二項,放寬六歲以下兒童有實際照顧需求者請家庭照顧假的事由限制。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支持育兒家庭、回應少子化與高工時、增加照顧彈性;疑慮:對雇主人力與營運的影響、請假事由放寬後的認定與濫用疑慮、是否搭配薪資補償。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案放寬請假事由但未必涉及薪資,可與就保家庭照顧津貼等相關修法對照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案由

本院委員黃健豪、陳菁徽、羅廷瑋、林沛祥等21人,我國少子女化問題嚴重,為支持家長工作與家庭平衡,現行家庭照顧假對於育有幼兒家庭而言未必適用,六歲以下兒童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六歲以下兒童使用家庭照顧假之限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台灣少子女化問題日益嚴重,2023年新生人口數破新低,僅13.5萬人,我國長期深陷低生育率問題,政府對於創造友善的育兒環境不遺餘力,然而我國職場文化對於育兒家庭而言是否足夠友善尚非無疑。我國高工時問題嚴峻,根據勞動部國際勞動統計出爐,2022年台灣受僱者平均每年工時為2,008小時,較2021年略增,在主要國家中排名第6,負面的影響除了過勞問題,對於育兒家庭而言更是犧牲了許多家庭的時間。
二、新增第二項條文,針對六歲以下兒童有實際照顧需求者,不限於因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始得請家庭照顧假。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六歲以下兒童不得獨處,若其有實際照顧需求恐因不符合嚴重疾病或重大事故之要件,爰放寬相關規定,以支持扶育幼兒之家庭有更彈性的工時。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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