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十二條,因應原住民人口比率上升。擬將機關進用原住民的比率下限予以提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提高公部門等機關進用原住民的比率下限,有助增加原住民的就業機會。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勞工與求職者,以及適用進用比率規定的機關與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十二條,調整原住民進用比率相關規定(提案提及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點五);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原住民人口比率已提升、現行規定未隨人口變化檢討、增加原住民工作機會;疑慮:進用比率調整對機關用人安排的影響須一併考量。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法定進用比率條文可留意適用對象範圍與未達標時的處理方式。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