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將現行產檢假及陪產檢假調整為「生產準備假」,並增加一日給薪假。提案理由是強化孕產夫妻的產前教育與生產規劃。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孕產婦及其伴侶取得產前教育時間,提早做生產準備,並讓陪伴方有更多參與空間。
主要影響對象
懷孕受僱者及其配偶或伴侶、雇主與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五條第四項至第七項,將產檢假與陪產檢假改為生產準備假並增訂一日給薪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孕產教育、友善生育環境;疑慮:增加給薪假對企業(尤其中小企業)人力與成本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可關注後續對「生產準備假」具體請假方式與薪資補助的配套規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4-03-22,2024-03-2
交付審查2024-03-22,2024-03-2
案由
本院委員黃秀芳、郭國文、李坤城等18人,有鑑於我國已長年為全球生育率最低之國家,查我國現行並無提供任何產前教育之補助及假別,使孕產夫妻僅能使用現有之產檢及陪產檢假,然而,國內外研究皆指出充足且有品質的孕產教育有助於使孕產婦及其伴侶充分認知懷孕、生產及產後的生心理變化,亦能減低婦女對生產的恐懼,爰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民間團體統計,我國僅38%的女性曾在妊娠期間接受產前教育,其伴侶比例更低,僅31%,國內外已有諸多研究報告指出,充足的產前教育課程能夠使孕產婦及其伴侶能幫助新生兒家庭提前作生產規劃,降低對生產的不安全感,研究也指出產前教育課程有助於提升婚姻關係及家庭緊密度。
二、爰此,修正本條第四項至第七項產檢假及陪產檢假修正為生產準備假,並增加一日給薪假,以期我國孕產夫妻接受充足之生產教育。
提案人
連署人(15)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性別平等工作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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